由北京市政務服務局編制的《政務服務中心現場運行和管理規范》日前在北京市、區、鄉鎮(街道)等各級各類政務服務場所正式實施。
政務服務中心應提前30分鐘開放休息等候區迎候服務對象,提供飲用水;應開設延時服務窗口提供延時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工作日早晚錯峰期間提供預約事項的辦理服務;法定工作日午休期間提供全部事項的辦理服務;周六(法定節假日除外)應提供不少于4小時的預約事項的辦理服務;具備條件的,周日可提供預約事項的辦理服務。
各級政務大廳還應設立“辦不成事”反映窗口,對反映問題“聞風而動、接訴即辦”,辦理流程包括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派發工單、限期解決、結果核查、監督檢查等,建立“辦不成事”問題臺賬,對投訴、建議、咨詢、表揚類內容分類登記。
據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