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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科技1月25日消息,據報道,秦先生前幾日在嘉興桐鄉利之星奔馳4S店,看上了一款奔馳C 350L轎車,想買下開回老家過年。
秦先生與4S店還價后,雙方達成一致,
秦先生解釋,他打算使用舊車置換,可以享受1.5萬元的國家補貼,260300元是自己要實際付的錢。而在報價單上,秦先生和4S店銷售主管都簽了字。
秦先生表示,自己當初簽字的時候,就給銷售轉了5000元的定金,對方回復了“收到”,
銷售稱,車的事還在申請,公司這邊也想賣,集團方面還沒回復。后來又告訴秦先生,車子漲價了,之前談的260300元價格成交不了。
4S店經理進一步解釋,“報價單”不是合同,如果簽的是合同,門店肯定會執行。
銷售收到應該也是收到信息,可能看到這筆錢了,雙方理解還是有差異??蛻粢嗌賰r格的買,我們多少價格能夠放,就是雙方要溝通的,這個也是要雙方去溝通最終的價格。
秦先生后來反饋,4S店還是表示260300元的價格賣不了,他考慮買其他品牌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