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的通知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決策部署,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結合工作要求和我區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企業通過各種形式提供更優質購房服務,切實提升購房群眾體驗感和獲得感。2026年5月29日(含)起至2026年6月30日(含)期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日期為準),對購買全區新建商品住宅的購房人,在辦理所購新建商品住宅不動產權證后,給予每套5萬元補助。
(資料圖)
2.支持經營性空間需求。鼓勵企業通過各種形式開展商業辦公類產品讓利促銷,為各類市場經營主體提供優質經營空間。2026年5月29日(含)起至2026年6月30日(含)期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日期為準),在全區范圍內購買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企事業等單位及個人,在辦理所購非住宅新建商品房不動產權證后,按照實際繳納契稅金額的50%給予補助。
杭州市余杭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杭州市余杭區財政局
2026年5月29日
政策問答
1.本次政策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①針對新建商品住宅,2026年5月29日(含)起至2026年6月30日(含)期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日期為準),購買全區范圍內新建商品住宅的購房家庭,在辦理所購新建商品住宅不動產權證后,可申請5萬元購房補助。
②針對非住宅新建商品房,2026年5月29日(含)起至2026年6月30日(含)期間(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日期為準),在全區范圍內購買非住宅新建商品房的企事業等單位及個人,在辦理所購非住宅新建商品房不動產權證后,可按照實際繳納契稅金額50%的標準申請補助。
2.如何申請補助?
申請人持購房合同、不動產權證、契稅證明等證明材料,向區住建局(房管)窗口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后按相應標準予以補助。
3.申請補助的截止時間是到什么時候?
購房人須在辦理新建商品房不動產權證后并在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交房日期次月起12個月內申報,逾期不再受理。如項目延期交付的,須在項目竣工驗收備案日期次月起12個月內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4.哪些情形不能享受本次補助政策?
為更公平公正地執行相關政策,對政策發布后,解除商品房(住房)買賣合同備案的購房者及其家庭成員,再次購買余杭區新建商品房(住房)時不能享受本次補助政策。同時對該解除商品房(住房)買賣合同備案的商品房(住房),再次銷售時不能享受本次政策;房產企業在辦理解除商品房(住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后,應將該商品房(住房)有關情況在銷售現場張貼并書面告知后續購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