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恒盛能源: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證券代碼:605580 證券簡稱:恒盛能源 公告編號:2026-015
(資料圖片)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實際控制人之一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重要內容提示:
? 實際控制人之一的基本情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杜順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數量為57,211,1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0.43%。
上述股份來源為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40,547,100股)及上市后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取得的股份(16,664,000股),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8月2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1、因股東家庭資金需求原因,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杜順仙女士擬通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方式減持持有的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不超過8,400,000股,即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3.00%。
其中:擬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2,8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不超過1%;擬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股份數量不超過5,6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不超過2%。
2、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至減持計劃實施期間,若公司發生送紅股、增發新股或配股、轉增股本、股份回購等事項導致股東持股數量或公司股份總數發生變化的,減持股份數量、比例將相應進行調整。
3、杜順仙女士所持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鎖定期(包括延長的鎖定期)屆滿之日起24個月內。若減持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票,減持價格應不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8.38元/股)。若在減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減持價格應不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除權除息后的價格。
近日,公司收到杜順仙女士發來的《關于擬減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股東名稱杜順仙股東身份控股股東、實控人及一致行動人 √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東 √是□否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是√否其他:無持股數量57,211,100股持股比例20.43%當前持股股份來源IPO前取得:40,547,100股其他方式取得:16,664,000股注:上表所述“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是指公司上市后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上述減持主體存在一致行動人:
股東名稱持股數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動關系形成原因第一組余國旭89,068,00031.81%簽署一致行動協議 杜順仙57,211,10020.43%簽署一致行動協議 余恒30,688,00010.96%簽署一致行動協議 余杜康29,904,00010.68%簽署一致行動協議 合計206,871,10073.88%—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股東名稱杜順仙計劃減持數量不超過:8,400,000股計劃減持比例不超過:3.00%減持方式及對應減持數量集中競價減持,不超過:2,800,000股大宗交易減持,不超過:5,600,000股減持期間2026年6月1日~2026年8月31日擬減持股份來源IPO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式取得擬減持原因因家庭資金需求原因預披露期間,若公司股票發生停牌情形的,實際開始減持的時間根據停牌時間相應順延。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東及董監高此前對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是否作出承諾 √是□否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本人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在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部分股份。
2、當公司股票上市后6個月內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均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價格,或者公司上市后6個月期末收盤價(如該日不是交易日,則為該日后一個交易日)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價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鎖定期將在原承諾期限36個月的基礎上自動延長6個月,即鎖定期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2個月。若公司已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則上述收盤價格指公司股票復權后的價格。
3、自鎖定期(包括延長的鎖定期)屆滿之日起24個月內,若本人減持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票,本人的減持價格應不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若在本人減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本人的減持價格應不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除權除息后的價格。
4、在上述鎖定期屆滿后,在本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公司股份不超過本人持有股份總數的25%;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5、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對公司價值的認可,為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同時為增強廣大投資者信心,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自愿承諾:自2024年10月08日起的6個月內(即自2024年10月08日至2025年4月08日)不以任何方式主動減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諾期間內,如因發生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配股等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前述不減持承諾。
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擬減持事項不存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第五條至第九條規定不得減持的情形。
三、減持計劃相關風險提示
(一)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性條件以及相關條件成就或消除的具體情形等
上述計劃減持股東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自主決定是否實施及如何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數量、價格等不確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實施完成的不確定性,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減持計劃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風險 □是√否(三)其他風險提示
1、本次減持計劃系公司股東根據自身需要進行的正常減持行為,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股權結構、持續經營等產生重大影響。
2、本次減持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股東及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3、本次減持計劃實施期間,上述股東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相關監管要求實施減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