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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財訊3月31日電,ST司特(002538)3月31日公告,3月30日,貴州省自然資源廳與貴州路發簽訂了《開陽縣永溫鄉明泥灣磷礦采礦權出讓合同(變更)》,擬以協議方式向全資子公司貴州路發實業有限公司(簡稱“貴州路發”)出讓明泥灣磷礦深部資源采礦權。貴州路發明泥灣磷礦原有采礦權的開采深度為650米至80米標高,現依法以協議出讓方式擬獲得明泥灣深部磷礦資源采礦權,開采標高擬變更為730米至-135米,礦區面積不變。本次受讓前后,明泥灣磷礦礦區范圍內累計查明磷礦資源總量不變為3609.8萬噸。受讓前,明泥灣磷礦原有依法可采總量為1792.2萬噸,截至2025年3月31日尚余依法可采儲量87.6萬噸,受讓后及未來開采許可等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后,明泥灣磷礦依法可采儲量新增1817.6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