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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匯4月30日丨協鑫科技(03800.HK)發布公告,2026年4月29日,發行人(即協鑫光伏之星投資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公司(作為發行人的擔保人)及管理人訂立協議,據此,管理人已有條件同意認購或促使認購(本身或透過其聯屬人士或分代理)認購及支付發行人將發行的本金總額為1.48億美元的可換股債券,惟須遵守協議所載條件。
假設可換股債券按初步轉換價每股轉換股份1.21港元并基于固定匯率悉數轉換,則可換股債券將可轉換為約9.59億股新股份。轉換股份占公司現有已發行股本約2.89%及經發行轉換股份擴大的已發行股本約2.80%(假設公司股本并無其他變動)。
初步轉換價每股轉換股份1.21港元較股份于協議日期在聯交所所報收市價每股股份0.95港元溢價約27.37%。轉換股份將根據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發行可換股債券的所得款項總額將為1.48億美元,而發行可換股債券的所得款項凈額將約為1.45億美元(相當于約11.37億港元)。集團擬將所有所得款項凈額用于一般企業用途以及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