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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春節期間,品牌金店客流不斷,首飾金消費熱度不減,購買首飾金后能“七天無理由退貨”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以及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
黃金雖未被明確列入其中,但由于貴金屬的特殊性質,一般屬于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過,相較于投資金條、金幣的金融屬性,首飾金消費屬性更強,“七天無理由退貨”有一定的協商空間。
適用于一些線上平臺
消費者因標識不清、工藝瑕疵、重量不符等質量缺陷要求退貨是法定權利,不受“七天”或“無理由”的限制,而首飾金的無理由退貨主要適用于一些線上平臺。在無質量瑕疵時,實體金店銷售金飾一般“離柜概不退換”,即使買貴了,也只能以補差價的形式調換款式。
線上渠道規則由平臺制定且存在差異,因而更依賴商家的自愿承諾。記者線上咨詢老廟、六福珠寶、潮宏基、周大生等多家品牌金店得知,即使平臺標注首飾金“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但商家為吸引顧客、提升體驗,會選擇提供延伸服務。
此外,各家具體規定存在差異,無理由退貨的時間未必是“七天”,例如,潮宏基明確消費者應在訂單簽收后的48小時內退換。還有商家對退換理由、退貨手續費等進行了詳細規定。
退貨權利并不絕對
首飾金“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權利并不絕對,與商品類型、購買渠道、平臺規則、商家條款密切相關。消費者在購買前需與商家充分交流,明確退換貨規則細節,注意退貨時間、手續費等關鍵條款,妥善保存訂單記錄、聊天記錄等憑證。如商家支持無理由退貨,消費者也需承擔確保商品完好、憑證齊全、不影響二次銷售等義務。
當前黃金價格波動較大,購買首飾金后僅以金價下跌主張“七天無理由退貨”難度不小,消費者應理性決策,平衡情感喜好、佩戴價值與價格風險。購買首飾金需選擇有正規資質的渠道,仔細驗收商品包裝、配件等,區分質量問題和無理由退貨的差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