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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21日,深圳金融監管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國壽財險深分及相關責任人因“虛構業務”,被監管部門做出“對機構罰款26萬元,對古惠明警告并罰款8萬元,對陳華林警告并罰款6萬元,對覃海燕警告并罰款5萬元”的處罰決定。人保財險深分及相關責任人因“財務數據不真實”,被監管部門做出“對機構罰款19萬元;對黃悅青給予警告并罰款3萬元,對王宏豐給予警告并罰款1萬元”的處罰決定。太保財險深分及相關責任人因“虛構業務”,被監管部門做出“對機構罰款30萬元;對張曉楠給予警告并罰款8萬元,對譚輝給予警告并罰款3萬元”的處罰決定。深圳市匯業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被監管部門做出“對機構罰款21萬元;對陳靜警告并罰款4萬元”的處罰決定。深圳市國泰安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因“財務業務數據不真實”,被監管部門做出“對機構罰款24萬元;對劉敏祥警告并罰款5萬元”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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