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潤澤科技:董事會關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購買資產規則》第四條規定的說明
(資料圖)
潤澤智算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關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券購買資產規則》第四條規定的說明
潤澤智算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上市公司”)擬以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方式購買廣東潤惠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除上市公司(含子公司)所持股權以外的剩余少數股權,并募集配套資金(以下簡稱“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會對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購買資產規則》第四條的規定進行了審慎分析,特此說明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本次交易不構成重組上市。
2、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的規定,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
3、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第六項規定的情形。
綜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購買資產規則》第四條的相關規定。
特此說明。
潤澤智算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6年 2月 13日